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抽检编号为NCP21331023306131029鸡蛋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鸡蛋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A2210404001101005C;食品名称:鸡蛋;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台县飞娥蔬菜店;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食品,因当事人上述鸡蛋为零售产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11月1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执法人员已将相关案件移送天台县公安局(天市监洪移字〔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