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对GC20220000002235768(国抽)2020-09-23批次不合格牛筋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牛筋(规格型号:80g/袋,生产日期:2020-09-23),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于2020年11月5日将《检验报告》(No:SJC20202980)送达当事人,并实施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9月23日生产牛筋共计200袋(规格型号:80g/袋),其中销售给吉林市昌邑区华阳小食品批发部100袋,其余销售给临时上货的个体工商户,销售价2.3元,成本价2元,每袋利润0.30元,货值金额460元,非法所得60元。当事人接到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后,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已召回涉案产品0袋。
(二)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0年11月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于2021年12月20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人民币55000元整。
(三)排查整改
经排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