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2年第1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1号)
根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编号为NO:332100001734、NO:35210000574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太平路菜市场杨素娥销售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11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太平路菜市场杨素娥经营场所经营的菠菜进行抽检。2021年11月10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抽检的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杨素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杨素娥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菠菜销售,其余同批次菠菜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无销售台账记录,无法进行召回。
(三)2021年11月11日我局对杨素娥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案调查。2021年12月31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1〕1817号)。
二、温岭市太平文秀副食品店销售的高粱烧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11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太平文秀副食品店经营场所经营的高粱烧白酒进行抽检。2021年11月8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抽检的高粱烧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温岭市太平文秀副食品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温岭市太平文秀副食品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高粱烧白酒销售,其余同批次高粱烧白酒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无销售台账记录,无法进行召回。
(三)2021年11月11日我局对温岭市太平文秀副食品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案调查。2021年12月31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1〕1818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