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2期)》,涉及南京市浦口区訾瑞猪肉店销售的猪肝,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查明,该批次猪肝是当事人2021年9月6日从南京鹏赢副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为2.5kg,进价为8元/kg,销售价为30元/kg。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对涉案猪肝的进货查验义务,接到检验报告后能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