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检验机构名称为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抽检基本情况
1、奶油花生米,抽样单编号:XC21320481280934525,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20,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昆仑福永惠百货超市店,抽样日期:2021-10-07,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芜湖汪明炒货加工厂,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2、五彩豆,抽样单编号:XC21320481280935096,规格型号:138g/袋,生产日期/批号:2021-08-01,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长城店,抽样日期:2021-10-13,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广东星期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3、实心馒头,抽样单编号:XC21320481280935852,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10-23,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竹箦彭龙军食品店(自制),抽样日期:2021-10-23,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4、马蹄酥,抽样单编号:XC21320481280936113,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07,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溧城亿家自选超市昆仑分店,抽样日期:2021-10-2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丹徒区辛丰香逸食品厂,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风险控制情况
1、溧阳市昆仑福永惠百货超市店经营的奶油花生米,抽样单编号为XC21320481280934525,购进5公斤,货值110元。因为是零售,且数量较少,没做销售记录,实际没能召回。
2、溧阳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长城店经营的五彩豆,抽样单编号为XC21320481280935096,购进15袋2.07公斤,货值49.5元。因为是零售,且数量较少,没做销售记录,实际没能召回。
3、溧阳市竹箦彭龙军食品店自制的实心馒头,抽样单编号为XC21320481280935852,自制40个约4公斤,货值40元,已销售19个,另21个隔夜被丢弃。因为是零售,且数量较少,没做销售记录,实际没能召回。
4、溧阳市溧城亿家自选超市昆仑分店经营的马蹄酥,抽样单编号为XC21320481280936113,购进1箱共4.5公斤,货值72元,因为是零售,且数量较少,没做销售记录,实际没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