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4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77号),涉及天津市河东区嘉华乐乐鲜生食品店销售的韭菜 (抽样单编号: SC21120102111036306,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6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6日购进韭菜15.85公斤,进货价5.4元/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上述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超过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规定,当事人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进一步处理。此外,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