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6日,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8期)。
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8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5期),涉及我市部分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市玉山镇张道强水产经营部经营的标称上海市宝山区宝阳水产行供货的梭子蟹,供货日期2021年10月24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玉山镇张道强水产经营部共经营该批梭子蟹5公斤,销售5公斤,召回0公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市玉山镇张海华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鳊鱼,抽检日期2021年10月26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玉山镇张海华水产经营部共经营该批鳊鱼39.6公斤,销售39.6公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细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市千灯镇李小云鲜面店生产的细面,生产日期2021-10-2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初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千灯镇李小云鲜面店共生产该批细面10斤,销售10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