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市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慈溪市周巷惠联食品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周巷惠联食品超市销售的老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16日向慈溪市周巷惠联食品超市送达了编号为SC2133020030043073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4公斤,已销售4公斤,现场无库存,已张贴召回公告,暂未收到顾客相关反馈。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慈溪市其孟早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其孟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7月13日向慈溪市其孟早餐店送达了编号为SC2133020030043074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早餐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共制作2.25公斤,已销售2.25公斤,现场无库存,已张贴召回通知书,暂未收到顾客相关反馈。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