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7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1340508342242829)。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1340508342242829)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小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郑蒲港分公司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青菜(散装,购进日期:2021-8-11),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0.1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FC202108414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购进产品时也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索要了产品的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已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同时被抽检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肉眼无法识别,该单位无法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1]1017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