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8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8号)
关于对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雪泡芙抹茶口味”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300533630;产品名称:迷你雪泡芙抹茶口味(冷加工糕点 ,夹心(注心类));生产日期:2021年6月5日;净含量:65克(5个);保质期:12个月;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被抽样单位:浙江黄罐果蔬有限公司;标识委托生产企业:上海麦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9月22日,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2110922297)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DC21331000300533630)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7天法定期限内可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迷你雪泡芙抹茶口味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1年6月5日生产迷你雪泡芙抹茶口味12箱, 40袋/箱,共计480袋。经出厂检验合格,以220元/箱的价格返销给委托商上海麦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计经营额2640元。8月18日,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6月5日生产的迷你雪泡芙抹茶口味进行食品抽样检验,9月16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编号No:2110922297号检验报告,抽样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9月22日收到检验报告并放弃复检,并于当日向委托商发出产品召回函,共计召回12袋,并于9于28日在我局执法人员监督下予以销毁。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大肠菌群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生产的食品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整个生产流程的消毒不到位导致的,包括对生产车间的消毒,人员的消毒以及材料的消毒。当事人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生产流程关键点控制,强化消毒和微生物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