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1期)。
据通告,2021年11月2日至4日,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中发现,凌河区百千家餐馆、凌河区刘记牛羊馆、凌河区卤香村菜馆、凌河区瑞运园家常菜馆、凌河区郝郝水饺店为客人提供的餐碗、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5家餐饮经营户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餐(饮)具不合格原因,系店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所致餐(饮)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对经营户提出责令整改、警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