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白砂糖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关于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白砂糖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04月27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G21-T00699),报告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南宁市鸿伟百货店抽样检验的白砂糖色值项目不合格,因涉检商品标注为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4月0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南宁市鸿伟百货店对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生产商: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标准号:GB/T317、保质期:18个月,规格型号:250g/袋)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1年04月21日出具《检验报告》(№:G21-T00699),检验显示:色值项目不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04月2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G21-T00699),于2021年05月06日到南宁市佳家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02月25日在南宁市陈氏糖业经营部采购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生产的白砂糖1袋(50kg/袋,生产批次:2021年02月20日),采购回来后于2021年03月01日在其公司内进行分装生产了94袋白砂糖,规格为250g/袋,其中留样2袋,出厂检验消耗2袋,并于2021年03月10日将该批次产品90袋以2.20元/袋售给南宁市昌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昌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又将该批次产品转售给南宁市鸿伟百货店。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及出厂检验。该公司在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发出《召回公告》,因召回时间距销售时间较长,未能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