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
据通告,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凌河区雨辰水产海鲜店2021年10月19日经营的虾爬子经检验,重金属(镉)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进货渠道及质检过程控制不严,销售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