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期)。
据通告,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洪立平价海鲜店、凌河区洋子海鲜店2021年10月19日经营的皮皮虾(海水虾)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两家海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排查不合格水产品原因,责令追溯源头并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