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3日,湖北省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大冶市锡通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的核查处置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锡通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锡通大润发商贸公司(统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MA48YJ6C54 ,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1日,本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的《检验报告》(NO:12021H5223),内容是当事人所售的大块冰糖(多晶体冰糖)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QB/T1174-2002《多晶体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当事人货架剩余27袋该产品,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剩余27袋产品依法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2日自武汉市洪山区凡凡干调经营部共购进由湖北黑糖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块冰糖(多晶体冰糖)(规格型号为400g/袋)共50袋,当事人共售出上述产品23袋。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该公司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21年11月23日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当事人剩余未售的大块冰糖(多晶体冰糖)27袋。
四、整改情况:在公司公告栏发布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并及时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