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鸡西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近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佳木斯综合实验室,鸡西市鸡冠区海岛海鲜超市经营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虾爬子(虾蛄)(生产日期:2021-09-28),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经营者信息:鸡西市鸡冠区海岛海鲜超市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上东国际书香名苑A-4#楼1层101室。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虾爬子(虾蛄)5公斤,抽样人员买走2.05公斤样品,销售了2.95公斤,无库存,产品货值金额 498元。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责令鸡西市鸡冠区海岛海鲜超市召回不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 | / | 鸡西市鸡冠区海岛海鲜超市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上东国际书香名苑A-4#楼1层101室 | 虾爬子(虾蛄) | / | / | 2021-09-28 | 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1.2mg/kg | ≤0.5mg/kg |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佳木斯综合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