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碧逸纯净水厂生产经营的1批次包装饮用纯净水抽检不合格。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由潼南区唐氏纯净水经营部销售的碧逸包装饮用纯净水(标注生产者名称:重庆市潼南区碧逸纯净水厂,生产日期:2021年7月27日)进行了监督抽检。该研究院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检验报告》(No:A21SZ0336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潼南区碧逸纯净水厂对抽检检验结果无异议。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344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渝潼南市监处字〔2021〕460号)。
三、处置情况
已向重庆市潼南区碧逸纯净水厂发出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