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4号)。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第04号)
在2021年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中,涉及镇雄县多客多超市经营的1批次枣花蜂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26日,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雄县多客多超市经营的枣花蜂蜜进行监督抽样,所抽批次样品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判定: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向镇雄县多客多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枣花蜂蜜是该店负责人方信永于2020年5月7日从云南磊磊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20瓶,已卖出13瓶,剩余7瓶。
(三)当事人采取措施情况。对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镇雄县多客多超市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并及时将该批次枣花蜂蜜检测不合格结果通知生产厂家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立案调查,镇雄县多客多超市经营的枣花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一项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采取召回措施,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有关规定,对镇雄县多客多超市作如下处罚:1.对其经营的不合格枣花蜂蜜7瓶予以没收;2.罚款10000元整。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