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1月(2)】
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1月(2)】
我局在2021年8月12日收到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0830554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金华市味达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味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8月19日向金华市味达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30083055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对该生产单位的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了查验。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5月28日生产了5箱(规格为1KG/袋*10袋/箱)该批次鸡精调味料产品。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有待售的该批次鸡精调味料产品2袋(规格为1KG/袋),经局负责人批准,本局依法对上述鸡精调味料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合格的鸡精调味料产品,同日,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