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生产的 “啤酒花生”抽检不合格 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1-11-10 14:54: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8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104)。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9月10日,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GC21420000486831139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1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华路分公司,对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4日生产的 “啤酒花生”(规格100克/袋)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9月7日出具检验报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花生”(规格100克/袋),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啤酒花生”(规格100克/袋)共生产8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8元;2、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啤酒花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在高温日照条件下存放时间过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并销毁。2、货物存放和运输保持通风及干燥。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企事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液化 ...

  • 轨道交通企业如何应对TB/T 31 ...

  • 中核集团福清核电6号机首炉燃料装载 ...

  •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举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