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63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63号)
根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352100003631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海市丰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5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样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姜进行抽样并送往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送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352100003631),报告载明: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为0.284mg/kg,标准指标≤0.1mg/kg,检验依据为GB5009.12-201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8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认同检验结论,不提出复检。2021年8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姜,当事人称已销售完毕。已销售部分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也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未做好进货查验义务,未保留进货票据,未查验上家的检验报告,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严格按规定做好进货查验工作,并索取相关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