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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鲫鱼)核查处置情况

2021-11-02 20:5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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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一、抽样编号为NCP21331022306330822 鲫鱼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1331022306330822;产品名称:鲫鱼;抽样日期:2021-7-19;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佳美汇商贸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珠溪路180号。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8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鲫鱼。该产品为零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鲫鱼经抽样检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1〕2038号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不合格鲫鱼是从三门县陈伟强鲜活水产经营部处购进。本局已对三门县陈伟强鲜活水产经营部立案调查,三门县陈伟强鲜活水产经营部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溯源,无法查清涉案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要求的原因。现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417.2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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