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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品(康源纯净水)风险控制情况

2021-11-02 20:58: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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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8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202125793)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鸿溪水业有限公司的康源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由当事人生产、由温岭市泽国以琳桶装水经营部经营的规格型号为17L/桶、生产日期为2021-06-27的康源纯净水进行抽样送检。2021年8月4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温岭市鸿溪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n=5)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8月10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温岭市大溪镇毛竹下村的经营场所并于同日立案调查。2021年8月18日,当事人在接受我局询问调查时称,涉案纯净水的销售商温岭市泽国以琳桶装水经营部已将未销售的康源纯净水自行销毁了,但销售出去的部分无法召回了。之后温岭市泽国以琳桶装水经营部向执法人员证实了上述康源纯净水的销售、销毁等事实。截至2021年11月1日,未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三)2021年8月10日我局对温岭市鸿溪水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一案立案调查。2021年11月1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1〕1620号)。2021年8月23日,当事人已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已停止经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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