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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西湖区先锋飞扬超市作出免予处罚决定

2021-11-01 17:0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12期),涉及武汉市东西湖区先锋飞扬超市销售的“印度风味飞饼(调味面制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07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先锋飞扬超市销售的“印度风味飞饼(调味面制品)”(型号规格:102g/袋,生产日期:20210612)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C21420112486932519,经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 Q/XXFM 0001S-2019《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先锋飞扬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区先锋飞扬超市递交了整改报告,经营环节无法查明原因。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商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把质量关,落实商品的进销台账,做到销售的商品可追溯,食品安全有保障。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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