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十一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十一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新城吴小乐餐饮店使用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新城吴小乐餐饮店使用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1年9月24日向舟山市新城吴小乐餐饮店送达了编号为CJ-R212113《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的牛蛙。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新城老碶市场肖二保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肖二保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1年9月22日向肖二保送达了编号为CJ-R212114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的牛蛙。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