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总第312期)显示,1批次绿茶样品灭多威和水胺硫磷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通告,济南市历下区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省日照市甲子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茶样品,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灭多威和水胺硫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日照市甲子山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灭多威是一种广谱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挥发性强,吸入毒性高等特性,主要用于防治二化螟、飞虱类、斜纹夜蛾等类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多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绿茶 | 山东省日照市甲子山茶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赵家村 | 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9号 | 125g/袋 | 甲子山及图形 | 2020/10/2 | 初检结果:灭多威||0.41||mg/kg||≤0.2;水胺硫磷||0.057||mg/kg||≤0.05 | 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