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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管局公告不合格黄豆芽、绿豆芽核查处置情况

2021-10-15 15:0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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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号)

我局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HPAYZ9YE852318F6、№:HPAYZ9YE852338F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1年6月29日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对荆门市金马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号:NCP21420800487536049、NCP21420800487536051),发现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7月29日我局监管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经营企业,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经查,2021年6月28日,荆门市金马购物广场从个体户余国忠处购进黄豆芽8Kg、绿豆芽12Kg,当天销售黄豆芽5Kg、绿豆芽9.4Kg,剩余豆芽全部下架销毁。

由于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非存储不当导致不合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操作不规范所致,非经营企业存储不当导致不合格。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将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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