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1日,福建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四期),涉及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宏路分公司经营的小柴鸡蛋。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四期)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家流通企业经营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2135000000293374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宏路分公司经营的(小柴鸡蛋)产品(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宏路分公司经营的小柴鸡蛋(生产日期:2021年5月10日),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销售情况
2021年6月8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宏路分公司,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宏路分公司2021年5月11日从其上游供应商“北京京农亿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购进12篮北京京农亿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柴鸡蛋(生产日期:2021年5月10日),至案发之日止已销售11篮,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一篮上述小柴鸡蛋,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
(三)产品控制情况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销售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仍然在售的不合格小柴鸡蛋。该企业依法暂停销售,并于2021年6月8日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截至目前,因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时间较长,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