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3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本期检出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梨树县梨树镇金亿超市销售的标称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鲜酱油酿造酱油(500ml/瓶、老才臣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1-03),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测机构 |
1 | 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5号区 | 梨树县梨树镇金亿超市 |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奉化大街 | 一品鲜酱油 酿造酱油 | 500ml/瓶 | 老才臣及字母图形商标 | 2020-01-03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初检值1.1 g/100mL,复检值1.1 g/100mL║≥1.25 g/100mL | 初检机构: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复检机构: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