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信息显示,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标称福建贯一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合格、总汞(以Hg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家乐华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蔬菜制品) | ||||||||||||||||
蔬菜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71240775 | 1 | 福建贯一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莲美村后山158号湖里工业园8栋501 | 福建省家乐华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鑫顺街东南农贸市场一楼 | 姬松茸 | 200克/袋 | 东山岛及图案 | 2020/11/12 | 总砷(以As计)||6.9||mg/kg||2.5, | 蔬菜制品 | 第11期 | 2021.3.26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1.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