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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021-04-01 21:22: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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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1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不合格10批次。

其中,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带子(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鼓楼区金栋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台江区瑞珀士餐饮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福州高新区上街绍爷家餐饮店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晋江市梅岭渔纬港自助餐厅销售的黄金贝(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晋江市陈埭陈清源餐饮店销售的小花螺(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贯一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合格、总汞(以Hg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家乐华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新罗区黄海燕石冻摊销售的小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的鲜知道鲜乌鸡(检疫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甲氧苄啶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州齐明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28日生产的齐明干海带,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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