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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哈尔滨风味红肠)核查处置情况

2021-03-26 14:2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省局2021年第22期)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涉及佳木斯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多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俏老爹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10月7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 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俏老爹哈尔滨风味红肠,标称购进日期:2020年10月7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地址:向阳区中山路366号。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向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共购进该批俏老爹哈尔滨风味红肠共计45.14公斤,货值1069.2元,已销售45.14公斤,无库存。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2020年12月8日对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佳向市监处字[2020]053号),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由于当事人能够充分说明进货来源,对违法事实认识较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积极配合核查处置人员执法工作,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
1佳木斯多信食品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荣歌巷425号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向阳区中山路366号俏老爹哈尔滨风味红肠418g/袋俏老爹2020/10/7菌落总数1.6×105;1.9×105;2.1×106;1.9×106;7.4×105
CFU/g
n=5,c=2,m=104,M=105 CFU/g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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