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瑶浩百货商店,该百货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瑶浩百货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5MAA4K5QR8G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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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47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
违法事实 |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上门推销卷烟的供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不详)处以43元至163元不等的单价,购进了17个不同品牌型号共20条卷烟,购货金额共7198元,并于2023年8月1日起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白边村白北队中正里一号(住所申报)经营的佛山市南海区瑶浩百货商店内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至2023年10月31日止,以每条170元的单价零售了1条卷烟,经营额是170元,销售的卷烟进货款是163元,扣除进货价款后获利7元,没有缴纳过相关税费。另,当事人用于销售的被佛山市南海区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的19条卷烟货值金额为20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7元; 二、处以罚款62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6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7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