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汇宝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汇宝家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MA570MAN4X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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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江综执市监罚罚字21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25日,我单位收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寄送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该材料反映佛山市汇宝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工字型办公椅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处货值金额(3240元)1.7倍罚款,即罚款5508元(大写:伍仟伍佰零捌元整);二、没收违法所得840元(大写:捌佰肆拾元整)。合共6348元(大写:陆仟叁佰肆拾捌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5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8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