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对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铭诚皮革制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应急罚〔2023〕34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铭诚皮革制品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2MA4UT40P58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叶赐添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应急罚〔2023〕3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2015年修正)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项 | ||||
违法事实 | 1、未对污水处理池、生化池、沉淀池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处罚依据 | 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4 | ||||
处罚机关 |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