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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金源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3-11-15 16:49: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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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金源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电市监处罚〔2023〕62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3年4月1日与高州市众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签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维护合同》,约定由广告公司为当事人运营微信公众号,并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内容由当事人审核发布,合同期限9个月,广告公司在合同期内每个月为当事人发布广告4篇,每发布一篇广告的费用为850元,合计3400元/月。2023年7月31日发布了标题为“金源海湾城|全系优质配套,幸福生活刚刚好!”的房地产广告一篇,该广告含有“便捷交通随心享金源海湾城周边多条主干道围绕,包茂高速、水东跨海大桥、吴川国际机场、海洋大道立交(规划建设中)多维交通覆盖,串联一城优质资源,30分钟直达茂名高铁南站(规划建设中)60分钟抵达吴川机场,完善交通网路,赋能高效生活;”等内容,广告费用为850元。当事人发布的上述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且标明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金源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4MA4ULPG142----------苏**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31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31

处罚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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