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多多合嘉乐食品加工场,该加工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多多合嘉乐食品加工场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5MA50PETC3M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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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46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将废弃食用油脂通过容器勺回铁锅中烹炸蒜头,并将该蒜头加工生产了1公斤的卤水鸭亦用于销售,当事人将上述加工完毕的卤水鸭亦以每公斤人民币50元的价格销售给采购商,获销售收入50元人民币。 |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烹炸蒜头加工卤水鸭亦的行为,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下列原料:……(二)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制品;”的规定,构成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核定,确认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0元。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