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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多多合嘉乐食品加工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被罚款10000元

2023-11-15 14:37: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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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多多合嘉乐食品加工场,该加工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多多合嘉乐食品加工场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0PETC3M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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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460号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将废弃食用油脂通过容器勺回铁锅中烹炸蒜头,并将该蒜头加工生产了1公斤的卤水鸭亦用于销售,当事人将上述加工完毕的卤水鸭亦以每公斤人民币50元的价格销售给采购商,获销售收入50元人民币。
处罚依据当事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烹炸蒜头加工卤水鸭亦的行为,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下列原料:……(二)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制品;”的规定,构成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核定,确认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0元。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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