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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馨宏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15 14:49: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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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馨宏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3〕36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馨宏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BWKH1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杜晓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华)应急罚〔2023〕3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17 号)的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 50%确定”的规定进行裁量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3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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