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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琦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15 14:4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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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琦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3〕37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琦丰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P0144W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谢珍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华)应急罚〔2023〕3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有 30 名从业人员)

处罚依据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80 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人民币 6500 元(陆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80 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人民币 6500 元(陆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3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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