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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喜珑荟百货店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处罚

2023-05-29 12:43: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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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烟处〔2023〕第79号】,涉及广州市萝岗区喜珑荟百货店。该店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喜珑荟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440108600173884

-

-

-

法定代表人

叶逢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埔烟处〔2023〕第79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按照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共10条的进货总额2060元的5%计罚款人民币10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103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5

处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烟草专卖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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