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被罚款2200元

2023-05-22 15:0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8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5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5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73785R
工商注册号11010801362723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违法行为类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管理52部乘客电梯,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2023年2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京(昌)市监特令〔2023〕第24号,责令其于2023年2月21日前完成整改。2023年2月23日,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整改复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现场核查已断电停用。2023年2月24日,该单位已经成立了由新项目经理赵宾担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东亚上北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处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18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生态家园 23年内墙底材优选品牌

  • 江西南昌:城市书房打造“书式”生活 ...

  • 迸发大能量 托起“大民生”——全国 ...

  • 筑防线 守底线 拉高线——全国市场 ...

  • 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计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