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央园惠强百货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被处罚

2023-05-16 17:10: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央园惠强百货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市监瓦窑坑处罚[2023]1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阳市监瓦窑坑处罚[2023]13号

处罚事由: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央园惠强百货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人:

闻锦良

处罚内容: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红双喜(硬南洋)”6.6条; 二、处罚款人民币63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6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5

公示截至期:

2026/05/15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54辆开沃新能源车被诉存安全隐患 ...

  • 非遗元素“破圈”新“国潮”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市场监管所开展“ ...

  • 浙江安吉县开展“网红”咖啡店焙烤咖 ...

  • 重庆璧山区:师生“零距离”体验食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