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西中恒地下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瑞环行罚〔202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西中恒地下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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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九瑞环行罚〔202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七条 |
违法事实: | 瑞昌奥园广场三期项目工地(打桩工程承建单位:江西中恒地下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打桩施工作业。经调查核实,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许可,擅自连续进行夜间打桩施工作业,打桩作业产生噪声扰民,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处罚依据: |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2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7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81014622599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