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西】九江双马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7000元

2023-05-04 17:22: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九江双马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湖口交罚(2023)006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九江双马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湖口交罚(2023)006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2022年07月31日20时25分,你(单位)车牌号为赣 GE0968的车辆(以下简称“你车”)在路段G351行驶至桩号 K734+950时,经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提示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并已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你车驾驶员应就近消除违法状态。检测数据显示,你车为4轴货车,车货总重为45.1530吨,超限14.1530吨。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超限运输行驶,罚款柒仟元,消除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7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6
处罚机关:湖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湖口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29014616076M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大抽检 ...

  • 露营产业如何从“爆红”到“长红”

  • 人间四月天 露营好时节——记一次户 ...

  • 预订量持续增加 露营地何去何从

  • 汽车零部件生产商以轻量化、电气化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