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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2023-04-23 15:4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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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本期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1:新天分局查处某餐饮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7日,新天分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饮经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构成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店内如何进行反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也进行了相应的指导。

案例2:高新分局查处辖区某有限公司食堂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中,高新分局发现辖区某有限公司食堂未建立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羊昌分局查处2所幼儿园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4月10日、12日,羊昌分局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2所幼儿园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费措施,也未在单位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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