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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升华电梯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4-18 16:42: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湖南升华电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市监处罚﹝2023﹞6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市监处罚﹝2023﹞61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处罚内容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3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电梯检查,发现当事人对该院在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未严格执行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3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处罚机关长沙县市场监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00615406X1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00615406X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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