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肇庆】端州区水云舍美容店被警告并罚款1800元

2023-04-13 11:27: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卫公罚〔2023〕4号),涉及端州区水云舍美容店。该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发场所经营活动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8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端州区水云舍美容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俭峰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229********462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肇卫公罚〔202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发场所经营活动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违法事实: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发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64项一般情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76项一般情节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18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7

公示截止期:

2024-04-07

处罚机关: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卫生监督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油用牡丹和 ...

  • 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打造山楂特色小镇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大米 ...

  • 广东省珠海市质计所推出第一季度“实 ...

  • “圳品”的名气为何越来越大——深圳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