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诚信进市场”宣传教育活动

2023-04-13 11:0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诚信进市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开展亮照经营进市场。监督指导市场内经营者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确保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证照名称相符,市场亮照率100%。

开展明码标价进市场。宣传价格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向入场经营者收取相关费用时,严格依法依规执行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开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开展放心肉菜进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督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市场销售的肉菜来源可追溯,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诚信计量进市场。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依法使用计量器具,场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并在显著位置粘贴检定合格标志,在场内设置公平秤,保障交易公平。

维权服务进市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快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油用牡丹和 ...

  • 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打造山楂特色小镇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大米 ...

  • 广东省珠海市质计所推出第一季度“实 ...

  • “圳品”的名气为何越来越大——深圳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