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肇庆市高新区旺苑商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罚

2023-03-22 14:2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高新区旺苑商行被肇庆市烟草专卖局作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烟处[2023]第B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肇庆市高新区旺苑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修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1329********383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肇烟处[2023]第B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白沙(软)9条、白沙(硬)7条、大前门(软)5条、贵烟(新贵)4条、红金龙(硬新版)5条、黄果树(长征)5条、黄鹤楼(硬红)5条、黄金叶(喜满堂)4条、黄金叶(硬帝豪)6条、黄山(印象一品)8条、娇子(蓝时代)5条、七匹狼(白)4条、泰山(红将军)4条、天下秀(金)4条、钻石(软绿)4条、钻石(硬红),共计85条卷烟,进货总金额7225元10%的罚款,即罚款722.5元(大写:柒佰贰拾贰元伍角)。

罚款金额(万元):

0.072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7

公示截止期:

2024-03-17

处罚机关:

肇庆市烟草专卖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烟草专卖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 福建漳州市全力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 ...

  • 原州区:打造肉牛全产业链 助推肉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