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云岗店,该店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丰市监处罚〔2023〕1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
违法事实: | 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云岗店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3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